阜南县在规范林权登记中深化林改
阜南县在规范林权登记中深化林改
被确定为安徽省15个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典型示范县之一
近年来,地处皖西北平原的安徽省阜南县,以规范集体林权登记发证为重点,积极探索和深化配套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该县的做法是:
一是进一步落实“树随地走,谁栽谁有”政策。农民田边地头的农田林网植树,紧邻农田,不便于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落实经营主体,为解决林权纠纷、树木胁地等问题采取“树随地走,谁栽谁有”的形式造林并落实经营主体予以登记,取得了集体得生态、农民得林子的双赢结果。
二是规范拍卖造林地。集体所有的林木和林地,产权明晰,集体或者个人在办理林权登记手续时,要审核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及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审核拍卖出让方有无资格权利,有无越权和侵权行为。林木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同时流转。
三是规范承包造林利益分成。集体荒芜的沟、路、渠、低洼地,实行由承包方一次或定期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或按林木收益与发包方按比例分成。
四是规范租赁造林。在未造林之前对农田林网或其他集体林地进行公开招租,承租者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造林费用由承租者承担,收益归承租者。
五是把好新造林和林权流转的林权登记。凡属基本农田植树的、托管造林的,暂不予受理林权登记申请。造林大户、企业采取承包、租赁等形式所造的林木,在未取得林权证前,暂不予受理流转登记申请。
此外,阜南县还简化了平原农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大致分为不需要办证、备案办证、从严办证等三个类型:一是采伐房前屋后村片林的、承包地头沟边零星树木的、责任田栽植树木的,不需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二是采伐第四级林网上的树木,可凭林权证或乡、村出具的林权证明,由乡镇林业工作人员实地核实后公示7天,无争议的,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个人承包造林树木、企业自建原料基地树木,凭林权证申请经实地核实后,直接备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时尊重林权人的意愿,随申请随办理。三是采伐城镇街道树木、环城林带、公园树木和铁路、省道、县道、县乡道路树木从严控制,树木须达到成熟更新年龄;因道路拓宽施工的需要、确因树种不适合需要更新的,要凭林权证或乡镇政府申请,经交通、林业部门审核后按程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主要河流两岸树木,国家、省级公益林的,只准许抚育间伐或达到成熟年龄的更新采伐。
(安徽省阜阳市林业局 朱学山,0558-2785010)